2020年4月25日上午,蒙城县玖隆国际金街东门一理发店,在上午10:24分左右,进入一名年龄约40岁左右女性顾客,达到店内之后询问店员有没有发胶,价值15元,期间女性顾客一直在还价(还价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让店员放下防备心理)。
店内视频截图 点击查看大图
最终掏出100元假钞付款,店员找零85元,待顾客出门之后,店员仔细看了下钱,才发现是假钞,店员赶紧出门追赶!店员追上这名女子时,女子表现很平静,说: 你觉得假,那就还给你吧。
店员说:根据女子的表现,应该是惯犯!
在此提醒广大商户:
在收取现金时一定要仔细辨别,
以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!
同时,如果发现有人使用假钞,
也可以选择报警处理!
转发扩散提醒更多人
相关法律:
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四十三条:购买伪造、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、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、使用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、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使用高额度假币处罚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条: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、使用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来源:在蒙城
|